7月26日下午,东至县人民法院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暨“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专题研讨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东至县委办公室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5月29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讲话《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以及《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学习之后,围绕“如何正确认识和践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体现在哪些方面”“如何正确理解‘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本质和内涵”等十个方面问题,中心组成员深入开展研讨交流。
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牢牢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要坚决抵制司法领域西方错误思潮影响,对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错误思潮和言论,坚决予以批驳、敢于亮剑、坚决斗争。
会议要求,要紧密结合司法实践,认真研读法律法规条文和相关司法解释,加强司法理论研究;要加强类案检索,统一法律适用,做到类案同判;要坚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积极审慎、公平公正、依法办理,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